- 內政部已指定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為住宅性能評估機構,並優先推動補助既有住宅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作業
另因台灣地震頻繁,為協助民眾了解住宅結構安全提升建築物耐震能力,內政部於2015年7月9日頒訂「私有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強推動先行計畫」,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全額補助1997年5月1日前領得建照之私有合法住宅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經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需辦理結構安全(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者,補助評估費用之45%以不超過30萬為限,預計105年補助經費為1,050萬元。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有關補助既有住宅辦理結構安全(耐震能力)性能評估,因涉及補助比率、單項結構安全評估機構指定等補助措施與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不符,目前刻正辦理修法作業中,俟完成修法作業後將儘速公告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