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普建設公司銷售台南市南區「水岸原墅NO.19」建案廣告不實罰20萬元
新聞摘要
  • 亞普建設公司銷售台南市南區「水岸原墅NO.19」建案廣告不實罰2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16年1月20日日第1263次委員會議通過,亞普建設有限公司銷售台南市南區「水岸原墅NO.19」建案,其傢俱配置平面示意圖或傢具配置參考圖以虛線標示或圖示為室內空間使用,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亞普建設有限公司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亞普建設有限公司銷售銷售「水岸原墅NO.19」建案,其「A1傢俱配置平面示意圖」、「A3傢具配置參考圖」、「A7傢具配置參考圖」、「A16傢具配置平面示意圖」、「B1傢俱配置平面示意圖」、「B6傢具配置參考圖」及「B15傢俱配置平面示意圖」(下稱案關廣告)之1樓至4樓以虛線標示或圖示為臥室、客廳、餐廳、起居室等室內空間使用,就廣告整體內容觀之,予人印象為前揭虛線或圖示部分,可比照規劃為上述室內空間使用。惟據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案關虛線標示或圖示之空間與建造執照核准圖及使用執照竣工圖所示空間不符,涉及建築物室內樓地板面積增加,倘新取得使用執照後未申請建築許可,增建或改建者,將逕依建築法規定處理。
 
復據亞普建設公司自承未向台南市政府就前揭陽台等提出變更使用之申請,是倘購屋者依案關廣告將陽台等施作為室內空間之一部分,日後即有遭查報拆除之風險。故該公司案關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有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其原有之效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