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實居住正義,租金補貼全國最多,新北9866戶獲得補助
因2015年度租金補貼經費按中央及地方比例分配,將依評點分數高低排序,前70%複審合格戶屬中央經費補貼戶數,其餘30%複審合格戶屬新北市經費補貼戶數。提醒2015年度租金補貼戶若為新北市經費補貼戶數者,其補貼期間戶籍遷離新北市,將不繼續補貼租金;若為中央經費補貼戶數者,則應於遷居後2個月內,檢附租賃契約影本、建物權狀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及全戶所得及財產歸屬清單等資料,以書面方式向遷居後之縣市政府提出遷移申請,符合者將可續領租金補貼至期滿。
城鄉發展局表示為區分屬中央經費補貼戶或新北市經費補貼戶,將辦理評點排序,評點分數相同者,則於2016年1月12日下午3時整,在新北市府大樓11樓1122會議室辦理公開評點排序及電腦抽籤作業,並全程錄影,除了請到政風單位監證外,歡迎民眾到現場見證抽籤程序,結果將會同步公告於城鄉發展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