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為強化建築物昇降與機械停車設備安全,訂頒相關管理機制並提升執行資訊系統功能
內政部於2015年12月24日訂定發布「建築物昇降設備與機械停車設備傷亡事故通報及調查作業原則」。以具體規範建築物昇降與機械停車設備事故鑑定機制,避免安全檢查機構與事故單位相同而招致利益衝突之爭議及確保事故原因鑑定結果之公正與客觀性,維護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
另基於居家環境安全重視,以及提升昇降設備檢查機構及檢查員、專業廠商及專業技術人員之素質、專業職能及人員管理各項技術服務要求。內政部於2015年6月15日修正發布「建築物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以提升建築物昇降設備之品質與安全,2015年11月26日訂定發布「建築物昇降設備組件耐用基準參考表」,要求建築物昇降設備設備申請竣工及安全檢查時,應檢附昇降設備組件耐用基準參考表,以落實昇降設備之三級管理制度。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加強及協助地方主管建築機關管理所轄國內建築物昇降及機械停車設備工作刻不容緩,2014年即委託系統公司,於2014年至2015年間執行擴充原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全國連線交換系統,針對地方主管建築機關、專業廠商、檢查機構,建構竣工及安全檢查資訊電子化、增加現場檢查維護管理系統強化保養維護機制、建置檢查資料系統以利追蹤改善。
為利擴充之「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全國連線交換系統」後續順利運作,落實建築物昇降與機械停車設備之管理維護、安全檢查機制,強化專業執行績效,並於2015年11月至12月間,分別於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辦理4場執行作業說明會,約1,200人參加;藉由說明會及交流討論,讓地方主管建築機關、專業廠商、檢查機構參加說明會執行人員,作為種子人員,再回到所屬單位辦理系統實務執行作業說明,以全面推動新系統。
內政部為防範未然,透過法制程序全面建構管理機制,通過資訊化管理,由竣工檢查、保養維護、安全檢查及抽驗複查一系列管制流程,以及事故發生後緊急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以提升建築物昇降與機械停車設備運作品質,保障民眾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