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調整公告土地現值,占市價比首度達標,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成8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中調整公告土地現值,占市價比首度達標,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成8
新聞摘要
  • 台中調整公告土地現值,占市價比首度達標,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成8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促進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合理化,台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對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進行評議,市府地政局2015年12月17日指出,重新規定地價作業,已綜合考量地價均衡及社會經濟狀況,2016年全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8.25%,另公告土地現值占市價百分比將達90.27%,為中市首度達到內政部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9成的政策目標,希望兼顧稅賦公平及地價合理性。
 
地政局表示,2016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整年度,台中市平均調幅為38.25%,各行政區以西屯區101.29%、南屯區86.72%、北屯區57.20%,因重劃之故,調整幅度較高;其他像是東區、西區、南區、北區、大甲區、東勢區、和平區、清水區、梧棲區、大肚區、龍井區,調幅均不超過10%。此外,因中區近年發展仍顯低迷,為配合推動中區再生政策,故將原本相對較高的地價,酌予調降4.24%。
 
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每年調整1次,作為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內政部規劃自2006年起以10年期間,循序達到公告土地現值為市價9成的政策目標,目前台中市是六都唯一未達此標準的直轄市,2016年調整後中市公告土地現值平均上漲8.02%,占市價百分比達90.27%,將首度達到中央訂定的目標。
 
針對公告地價,地政局張局長說,該地價每3年重新公告,作為課徵地價稅的依據;地政局於作業期間多方考量各項因素、廣納市民及各界聲音,致力調和各行政區間公告地價占市價百分比的不均衡狀態,並合理反映各開發區建設投資挹注,達成賦稅公平目標。
 
地政局指出,2016年公告地價全市調整幅度38.25%,調整後公告地價占市價百分比14.61%,為六都最低;依據2015年台中市地價稅資料預估,近2成8市民平均每筆地價稅原為410元,調整後每年稅負增加157元,每天增加不到0.43元;另近5成6市民原平均地價稅1,213元,調整後增加稅負464元,每天增加約1.27元,亦即逾8成市民,在公告地價調升後,每年所增加的地價稅負擔均不超過500元。
 
此次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調整結果,市府將於完成行政程序後,依規定於2016年1月1日辦理公告作業,屆時即可利用市府地政局及各地政事務所網路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