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1年才提出告訴!雙子星弊案延燒,沈慶京狀告郝龍斌「侵害名譽權」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隔了1年才提出告訴!雙子星弊案延燒,沈慶京狀告郝龍斌「侵害名譽權」
新聞摘要
  • 隔了1年才提出告訴!雙子星弊案延燒,沈慶京狀告郝龍斌「侵害名譽權」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因台北市政府辦理的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內的雙子星開發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015年12月10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控告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侵害其名譽權,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新台幣300萬元及登報道歉。
 
沈慶京領軍之中華雙子星開發團隊於2012年間參與雙子星開發案第五次投資人甄選投標作業,台北市政府於2012年11月13日評選由太極雙星團隊為第一順位投資申請人,中華雙子星團隊為第二順位。不料太極雙星團隊在2013年2月21日未如限繳交履約保證金18.9億元,該團隊嗣因詐標案而喪失取得興建資格,該開發案經中華雙子星開發團隊主動調查並揭發弊案後,台北地方法院也在2014年10月31日判決太極雙星團隊負責人何岳儒等人違反刑法詐欺罪等罪名。
 
弊案爆發後,台北市政府迫於輿論壓力而決定由次順位中華雙子星開發團隊遞補,但郝龍斌以無法達成之簽約條件先在2014年10月6日惡意逼退中華雙子星開發團隊放棄簽約後,旋即在同年月20日參加中廣的「趙少康時間」公開影射沈慶京所組成之中華雙子星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團隊成員沒有足夠財力,造成沈慶京個人名譽受損,因而向郝龍斌求償。
 
威京集團對此表示,中華雙子星團隊成員包括上市公司中華工程公司,中華工程公司歷年來承攬台灣許多公共工程,實收資本額也高達150餘億,多年來從無違約紀錄,沈慶京身為中華雙子星公司及中華工程公司的董事長,公司表現良窳也會連帶影響外界對於董事長的個人評價,郝龍斌在公開訪問中影射中華雙子星公司及中華工程公司沒有足夠財力,即等同毀損沈慶京個人名譽,因此提起本件民事訴訟,以維護其個人名譽,以及回復整個威京集團各子公司的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