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首創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通過─確保市民生活更安心
工務局局長趙建喬表示,為落實陳菊市長大力推動「幸福高雄、宜居城市」等施政理念,特別加強管理高雄市建築物與附屬設施之施工及使用,維護其構造與設備安全,以避免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遭受危害,特制定「高雄市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藉以利用法制規定,來保障市民人身居住安全。
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表示,近年來陸陸續續發生工地開挖損害鄰房事件,該條例訂定了繳交特殊建築物災害處理保證金,如起造人於特殊建築物發生災害,經主管機關通知起造人限期處理,屆期仍未處理者,主管機關得動用災害處理保證金代為處理。另包括外牆安全檢查簽證、申報及複查、大樓外牆有安全之虞之建築物公告周知、一定規模以上公寓大廈應投保公共安全責任保險、昇降階梯應設置相關安全防護設施、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之執行等規定,皆可再以加強高雄市建築物檢查之周全性。
工務局表示,訂定「高雄市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自治條例」是為了高雄市建築物與附屬設施之施工及使用等安全性,以避免民眾生命及財產遭受危害,也請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另外,對於優良公安建築物,工務局也將核發優良公安建築物認證標章,讓民眾居家安全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