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增建、改建之建築物屬房屋課徵範圍,仍應課徵房屋稅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違章增建、改建之建築物屬房屋課徵範圍,仍應課徵房屋稅
新聞摘要
  • 違章增建、改建之建築物屬房屋課徵範圍,仍應課徵房屋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房屋稅之對象。在辦理房屋稅稅籍清查,時,有發現房屋於登記建築物另行增、改建違章建築之情形,而該增、改建部分依法應屬房屋稅課徵範圍。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屬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依法應併入房屋現值或另行設立稅籍,並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之稅率核課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為維護自身權益,房屋所有人應於完工之日起30日內,自行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如該違章增建、改建之建築物已自行拆除,亦請於30日內向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