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拍農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要注意期限規定
依據土地稅法第39條之3第2項規定,農業用地經法院拍賣,稽徵機關係依法院通報之資料核算土地增值稅,並通知權利人及義務人,若該筆土地符合同法第39條之2規定為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30天內持該筆土地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提出申請,逾期則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若因等待主管機關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以致逾期申請者,可扣除主管機關核發該證明書之期間。
稅捐機關進一步表示,農地被法拍時,上開通知函係以雙掛號郵寄至戶籍地,請民眾應注意通知函送達時間,以免因逾期申請而不符合規定,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