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堃建設公司銷售台南市「荷墅」建案廣告不實罰10萬元
公平會表示,富堃公司於樂新屋網站銷售「荷墅」建案,其A1、A2建物1至4樓及B2建物1至3樓配置示意圖將部分虛線範圍規劃作為臥室、浴室、客廳及廚房等室內空間使用,予人印象為前揭虛線範圍可比照規劃為上述室內空間用途使用,惟據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該局未核准該建案A1、A2及B2建物配置示意圖1樓之部分停車空間、A1、A2建物配置示意圖2至4樓及B2建物配置示意圖2至3樓之部分陽台面積作為或增建為臥室、客廳、浴室及廚房等室內空間使用,倘該建案未經核准即逕行將停車空間及陽台面積作為或增建供上述室內空間使用,將依建築法規定論處。是系爭廣告之表示核與事實不符,已足引起一般或相關大眾對「荷墅」建案之用途及內容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之效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