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優良不動產經紀人員選拔開始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凡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經紀人員證明),任職於新北市合法不動產經紀業連續滿2年以上且無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於不動產交易安全、促進經紀業健全發展、維護消費者權益或對於相關法規之研究有優異貢獻之經紀人員,皆可於2015年9月10日前向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或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提出申請,再由公會向地政局推薦。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進一步表示,本評選採兩階段進行,先由地政局進行初評,合格者再由新北市不動產經紀人員獎懲委員會以面談方式進行複評,相關活動訊息及獎勵要點請點選地政局網站(網址: http://www.land.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