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府將以最有利方式鼓勵新泰塭仔圳重劃小地主參與重劃,建立小地主媒合平台合併配地
占地約468公頃的新泰塭仔圳重劃區,橫跨新莊、泰山兩行政區,自1968年即為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劃定為農業區,後來解除禁限建,並於1998年發布都市計畫,由農業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規劃住宅區、商業區等,當時即規定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以落實共同負擔、地利共享目標。
一般參與重劃地主平均約可領回55%土地,近期美華新村、輔大商城等原有社區陸續向市府陳情,訴求包含小地主持有土地太小無法符合最小建築面積的問題。為此,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邱敬斌表示,領回土地比例是依土地價值而定,因既有合法聚落屬土地價值較高的建地,領回的土地大於農地參與重劃的比例,另為保障小地主權益,透過小地主媒合平台,將小地坪整合至可建築開發面積,透過合建,重劃後大家繼續做鄰居。
以美華新村為例,因該土地屬建地目,參與重劃可領較多,且參與重劃容積率為210%,比不參與重劃115%高出95%,經試算重劃分回土地的樓地板面積比目前合法登載樓地板面積更多,另外再加上地上物拆除及搬遷補償等費用,肯定保障地主權益。相關重劃細節,因涉不同合法建物條件及個人權益,市府將深入與民眾說明,歡迎民眾來電洽詢。
目前市府已於2015年7月31日、8月6日及8月24日召開說明會,後續將持續與民眾協調溝通,彙整民眾多方意見並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作業中,以確保民眾權益,兼顧重劃開發及在地居住權益之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