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區段徵收取兩估價方式之價高者為協議價購價格,並非以統一價格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中國城區段徵收取兩估價方式之價高者為協議價購價格,並非以統一價格
新聞摘要
  • 中國城區段徵收取兩估價方式之價高者為協議價購價格,並非以統一價格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南市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區段徵收」業已辦竣協議價購作業,並於2015年8月19日舉辦區段徵收公聽會。有關公聽會後中國城部分居民至議會陳請表示台南市府採統一價格徵收並非事實,相關陳述意見市府除已於公聽會上回覆說明,亦再予澄清如下:
 
本案協議價購價格之取得,係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辦理市價查估作業,又為保障被徵收所有權人之權益,台南市府亦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依「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加計「台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之規定,辦理徵收補償費查估,故中國城區分所有建物及坐落土地,係經綜合評估上開二者查估結果,並考量民眾合理選擇價高者與台南市府協議,故取兩估價方式之價高者為協議價購價格,並非以統一價格與民眾協議。
 
另有關外側店面住戶認為台南市府賤價徵收及依法拍價最後幾拍的低價協議之情事,以2014年底中國城臨中正路之法拍案例來說明,該標的包含房屋及地下停車位建坪共計135坪,於2014年10月第1次拍賣,底價為1,400萬元,惟因流標後,復於同年12月辦理第2次拍賣,拍定價格為1,120萬元,就該同一標的,台南市府本次所提協議價購價格為1,500多萬元,優於拍定價格,亦無低於原法拍底價,與市價尚屬相當,且中國城臨中正路之外側店面90年代拍賣成交價落於200~400萬元間,台南市府提出之協議價格為900~1200萬元,亦無賤價收購之情事。
 
台南市府針對中國城協議價購價格已依相關法規綜合評估並從優考量,反對者陳述意見亦會核實記載,併區段徵收計畫書送內政部於審查時參酌。另部分尚未同意協議價購之所有權人有徵收價格低於協議價購價格之情形,台南市府亦會持續協調溝通,以維護所有權人之權益。
 
本案協議價購簽約作業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28日,至8月14日止之統計資料,其中國城222個建物門牌總共所有權人數297人,已有225人簽訂契約書,同意協議價購比例已超過7成;如以個別門牌計算,全部同意已有157戶,同意比例亦超過7成,如加計住所不明者、設有抵押權無法清償未能參與協議價購者及已表達申領抵價地意願者等,則未同意比例不及2成。請尚未簽約之住戶,應把握時效,俾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