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泰五林!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8月1日開始列管
新莊地政事務所林泳玲主任表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經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 年後,繼承人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呼籲民眾如有祖先遺留不動產,應儘速會同全體合法繼承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不動產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因故不能全體繼承人會同辦理者,也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代為申辦公同共有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林主任貼心提醒,考量一般民眾往往不清楚申辦繼承登記應備文件及相關手續,耗費過多時間成本,甚至為了繁複的流程而感到困擾,該所已將申辦繼承登記所需相關書表文件製作便利包,有需求的民眾可洽該所服務中心或新莊區、泰山區、五股區及林口區等公所小而能地政工作站免費索取。此外,亦可利用該所網站「申辦登記流程及文件地政小幫手」,了解相關資訊。倘有相關疑問,亦歡迎電洽該所服務 中心(電話:02-22779245分機103、105、113、123),將由專人為您詳盡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