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屋簽約停看聽,契約採用官方版本最安心
內政部表示,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有「提前終止租約」、「房屋修繕」、「押租金返還」、「費用欠繳及負擔方式」、「欠租」及「稅賦負擔」等問題。為建立良好租賃環境,並導正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內政部已於2002年間公告「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提供各界參考使用。
其中內政部版契約書內容,對於「租金約定及支付」、「租賃期間相關費用支付的約定」、「出租人或承租人可提前解約的條件」、「房屋損壞修繕費用或房屋部分滅失減少租金的約定」、「租期屆滿或終止返還房屋的約定及爭議處理方式」等事項,相較於坊間出售的版本,僅有承租人違約處理,而無出租人違約處理,及出租人因房屋出租所增加的房屋稅及地價稅由承租人負擔等不合理約定,官方版本對租賃雙方的權益較有保障。
此外,為因應社會環境變遷及租屋市場需求,內政部也已著手研修「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並研議增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例如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如水、電及瓦斯費等)的負擔方式、承租人未依契約返還房屋及雙方提前終止租約的賠償金等,以解決目前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失衡問題,促進房屋租賃契約公平合理。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及合法房仲業者資訊已登載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http://pip.moi.gov.tw)及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land.moi.gov.tw/),歡迎民眾下載及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