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政府地政跨所登記服務再升級,擴大受理項目
縣長邱鏡淳表示,加強為民服務效能,新竹縣府修正「新竹縣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土地登記作業要點」及相關作業原則,修正重點改採反面表列,規範除有涉及(一)囑託登記、(二)逕為登記、(三)更正登記(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除外)、(四)法院判決、調解及和解之登記、(五)涉及測量之登記、(六)地籍清理相關之登記、(七)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者、(八)登記名義人無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為流水編,且未檢附載有原登記住址之身分證明文件者、(九)超過三連件以上之登記申請案、(十)與非屬跨所項目登記案件連件辦理者等10種案件類型外,其餘全部納入受理跨所登記作業,幾乎涵蓋民眾經常辦理登記項目,免除民眾須親至土地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車程往返,為民眾省時、省錢又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