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域計畫屬空間指導計畫,新北市政府對區域計畫環評意見澄清回應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張溫德表示,早期缺乏較高層級的計畫引導,容易造成城鄉發展失序等諸多問題。為發揮地方自治精神,引導都市發展,新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推動「新北市區域計畫」,優先考量環境敏感地區、優良農地資源、災害潛勢地區,劃設都市成長界線,將可有效引導空間秩序發展;張溫德強調,區域計畫屬於上位指導性計畫並不是開發計畫,個案開發計畫自有個別審查甚至環評程序 ,對於一般開發案須提送環評案件,新北市也將嚴格審查甚至訂定更高的標準。
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科李擇仁科長補充,由於新北市區域計畫的政策環評屬全國第一案,新北市政府願以負責任的態度,建立未來審議的典範。李擇仁並強調新北市區域計畫除辦理政策環評審查,後續還需由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才能核定實施,「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規定應有的內容,也希望環保署能有明確的審查標準,區域計畫並非一般開發案件,應將兩者做明確的區分,以避免外界產生誤解,新北市將持續與環保署及中央相關單位做進一步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