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計畫屬空間指導計畫,新北市政府對區域計畫環評意見澄清回應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區域計畫屬空間指導計畫,新北市政府對區域計畫環評意見澄清回應
新聞摘要
  • 區域計畫屬空間指導計畫,新北市政府對區域計畫環評意見澄清回應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環保署2015年7月中旬召開環評大會審查新北市政府提送「新北市區域計畫政策環評說明書」,新北市政府強調區域計畫是上位的引導計畫與一般開發計畫不同,審議的範疇亦不同,新北市已針對歷次會議部分提出回應,相較其他部門計畫,訂定更高的標準,環保團體所稱繳白卷,是對政策環評內容有所誤解,區域計畫政策環評說明書的內容均依環保署所訂定「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內容做出回應,針對環保團體所提個案,應非屬政策環評審議內容,但新北市政府亦將針對環評委員會所提之建議再做詳細的補充內容及法令依據,以釐清外界的疑慮。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張溫德表示,早期缺乏較高層級的計畫引導,容易造成城鄉發展失序等諸多問題。為發揮地方自治精神,引導都市發展,新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推動「新北市區域計畫」,優先考量環境敏感地區、優良農地資源、災害潛勢地區,劃設都市成長界線,將可有效引導空間秩序發展;張溫德強調,區域計畫屬於上位指導性計畫並不是開發計畫,個案開發計畫自有個別審查甚至環評程序 ,對於一般開發案須提送環評案件,新北市也將嚴格審查甚至訂定更高的標準。
 
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科李擇仁科長補充,由於新北市區域計畫的政策環評屬全國第一案,新北市政府願以負責任的態度,建立未來審議的典範。李擇仁並強調新北市區域計畫除辦理政策環評審查,後續還需由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才能核定實施,「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規定應有的內容,也希望環保署能有明確的審查標準,區域計畫並非一般開發案件,應將兩者做明確的區分,以避免外界產生誤解,新北市將持續與環保署及中央相關單位做進一步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