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區段徵收案訂於2015年7月16日召開抵價地抽籤暨配地作業說明會
地政局指出,本區段徵收案公告期間內申領並經核定發給抵價地之地主,可依其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參與本次配地作業,地主可選擇單獨分配或自行洽區內其他地主進行合併分配申請,合併之權利價值愈大,配地選擇之機會愈多;惟地主之權利價值小於全區最小分配面積所需權利價值者,則無法單獨分配,須自行與其他地主共同申請合併分配,如未能自行合併,可於2015年7月28日前向地政局提出申請協調合併,地政局將於2015年8月3日召開抵價地協調合併座談會,協助抵價地權利價值過小之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合併。
地政局受理抵價地合併分配申請期間為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8月17日上班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有意申請之土地所有權人請填妥自行合併分配申請書,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印鑑章及印鑑證明等相關文件親至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洽辦,現場均有專人協助填寫及解說,歡迎多加利用。另可於前述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合併分配受理期限至2015年8月17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