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規開挖!山坡地、興建小木屋,新竹縣農業處開罰不手軟
有關山坡地違規開發案件,農業處除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查處、罰鍰或停止兩年開發外,有涉及其他單位權責部分,如建築法、區域計畫法等,將請縣府工務處等相關單位依法處理。
依據農委會函釋; 不論貨櫃屋或開發業者所稱以農業產銷設施名義興建之「小木屋」,均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依法須與農業經營相關,且應依規申請合法使用,不得作為居住用途。
縣府農業處表示,開發業者於台灣從北到南的山坡地違法興建或開挖整地行為不勝枚舉,已嚴重影響山坡地水土保持與農業生產環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015年6月23日農企字第1040012459號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應加強農地管理,積極辦理違規稽查與取締查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