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塭仔圳重劃區地上物工廠拆遷及消防安檢替代方式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本重劃區後續將依都市計畫審定內容,採公辦重劃方式開發,因面積廣達398.62公頃,規劃全區一次開發,以新莊中正路為界,以北為第一區、以南為第二區,採同時公告重劃計畫書,分區公告拆遷地上物、工程分標施作方式辦理。為加速開發期程,業於2014年12月中起辦理地上物查估作業,因本區面積廣大,地上物眾多,將給予較為寬裕之搬遷期限,使區內工廠業主得預為因應工廠搬遷等相關事宜,降低拆遷困難及開發衝擊,自查估補償費公告起計算各約7至8個月,第一區及第二區分別預計於2016年12月及2017年4月完成搬遷作業。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進一步表示,為利重劃區內工廠搬遷,市府除於查估現場向民眾說明搬遷期間及相關補償標準外,針對工廠輔導事宜,經濟發展局已成立「新北市產業用地服務團」進行工廠逐家訪視服務,並將工廠提供之需求及意見詳實記錄,以轉達予本市相關單位,俾利其將工廠業者之意見納入規劃作業考量,以利地上物所有權人搬遷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