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明山違規溫泉業者及溫泉宅,北市府聯合稽查
產業局表示,媒體報導陽明山28家溫泉業者違規私接溫泉情事,其中5家已自行拆除,另23家業者已依法處分或移送偵辦中。產業局指出,查有違規取用溫泉情事,主管機關得依溫泉法第22條規定處罰鍰6萬元至30萬元,並可勒令停止使用,且得按次連續並加重處罰。如有違反水利法涉竊水情事,依行政罰法第26條移送地檢署偵辦。
媒體報導北投及陽明山一帶很多建案宣稱賣溫泉宅招攬生意,是否涉及銷售廣告不實,影響消費者權益,產業局表示,2015年4月30日成立專案小組,將邀集消保官、建管處、台北自來水事業處聯合查處,如有建案涉及廣告不實,即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查有私挖溫泉井,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