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政局籲請土地或建物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繼承人應儘速辦理,以免被列冊管理,依法移送公開標售
前項每年公告資料揭示於土地及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公布欄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事處公布欄。另外民眾也可以在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或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前項公告資料。
該局籲請民眾重視自身權益,凡被繼承人死亡後遺有不動產者,繼承人應儘速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領取遺產稅免稅或繳清證明書,且於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向地政機關申辦繼承登記,一般民眾未能及時申辦繼承登記,多半是由於繼承關係複雜或人數眾多而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因此建議民眾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並同時避免逾期申請登記的罰鍰。
另如已申報相關賦稅而稅額因行政救濟尚未確定者或分期繳納未完稅者,或因繼承訴訟者等不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未能如期申辦繼承登記者,當事人得於公告期間檢附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提出暫緩列冊管理的申請。該局並印製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問答摺頁分送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及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協助發送繼承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