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局部完成」房地合一稅改修正草案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行政院「局部完成」房地合一稅改修正草案
新聞摘要
  • 行政院「局部完成」房地合一稅改修正草案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行政院2015年3月30日召開會議,由政務委員杜紫軍主持審查財政部所報房地合一稅改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6條之1修正草案。經逐條審查後,除有關各界關注日出條款、稅率、長期減徵、自住房地免稅門檻等項目,尚未決議,留待行政院長毛治國政策決定外,均已審查完竣。其中決議通過之事項,摘錄重點如下:
 
一、採稅基相減之方式,以消除與土地增值稅重複課稅,亦即以房地收入減除成本、費用及公告土地現值漲價總數額之餘額做為課稅稅基。
 
二、個人重購退稅之租稅優惠部分,除現制小屋換大屋可適用外,放寬至大屋換小屋亦可按比例退稅。
 
三、課稅方式,個人採分離課稅,於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納稅,符合自住免稅者,仍應申報,惟可適用簡易申報;營利事業與現制同,採併入年度結算申報課稅。
 
四、新增個人未申報之行為罰及漏稅罰,以確保納稅義務人按規定報繳稅額。
 
財政部表示,該部所擬房地合一按實價課徵所得稅租稅改革方案,係為建立合理透明稅制,導正資源合理配置,並有助於維護居住正義及改善貧富差距。為廣泛蒐集各界意見,該部日前分別於北、中、南部舉辦座談會,與會之學者及業界均一致認為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方向正確,並促請儘速修法,該部爰於整合各界意見後研擬修法草案函報行政院。
 
財政部指出,上開待確定項目,行政院將於政策決定後儘速拍版定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屆時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儘速完成立法,以達本次稅制改革目的。

財政部長張盛和2015年3月30日指出,財政部已將房地合一稅改微調版本送入行政院,等政院拍板定案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爭取支持。但由於仍有「日出條款」(何時實施)、稅率等四大爭議未解,4月2日能否排入行政院院會審查,張盛和坦言:「有困難」。
 
張盛和說,原規劃稅率只有二級,2年以下稅率30%,2年以上稅率為17%;微調後,取消長期優惠逐年減徵稅率,將課徵稅率改為4級,持有1年內出售微調至35%;持有1年以上2年以內賣出為課徵30%;而持有滿2至10年為17%;持有超過10年為12%,自用住宅免稅內容不變。

全國商總理事長賴正鎰指出,包括房地合一的房屋交易所得新稅制,甚至之前的奢侈稅房地產部分,都已經與憲法「漲價歸公」概念、也就是與已行之多年的土地徵值稅牴觸,且重複課稅,這明顯是「違憲」之舉。
 
賴正鎰說,多課徵17%房地交易所得稅,只會減少房地產交易量,墊高房地產成本,政府管太多,最後就是傷害到房市的自由經濟發展,導致房地產業蕭條,還可能要演變成「救房市」。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指出,稅率計算方式分為4級,能有效簡化房地合一課稅計算方式!張瀞勻分析,近一年來房地合一草案搖擺不定,使得有需求的消費者觀望,2014年全台買賣移轉量創下2002年以來新低量,如今新版本送進行政院後,可望穩定民心,預期在避稅潮、剛性需求下,2015年買賣移轉量可望達到35萬棟!
 
另一方面,30-35%高稅率將會明顯使短期投資客急流湧退;但自用住宅免稅次數6年內僅以一次免稅為限,張瀞勻表示,若夫妻因工作分居兩地,抑或未成年子女有外地求學居住需求而須將家長和子女戶籍一併遷出,6年內一次免稅規定似乎不符合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