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電公告2015年4月1日電價調降方案,住宅及小商店降幅最高
(一)審定之每度平均電價為2.8852元/度,與基準電價3.1139元/度(即現行電價表計收之每度平均電價)比較,平均降幅為7.34%。
(二)住宅及小商店用電以照顧民生與節能減碳為原則,兩者用電量330度以下的調降幅度最高,住宅用電量1001度以上及小商店用電量1501度以上則不調整;工商業用電以使用者付費與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為原則。
台電強調,本次電價調降方案著重於妥善照顧民生、節能減碳及穩定物價。在妥善照顧民生方面,對於用電量少的弱勢及小用戶擴大調降幅度;另對於用電少的小商店,也擴大調降幅度以穩定物價。至於節能減碳方面,為提倡節約用電,電價調降幅度隨用電量的增加逐步減少。整體來說,用電越省的降幅越大,用電越多的降幅越小,以充分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與社會公平正義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