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經3年6個月計5次會議審查,營建署始核發認可通知書
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007年12月提出申請,由營建署於2008年1月邀請部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同年3月台灣建築中心經內政部指定為評定機構,遠雄另向台灣建築中心申請評定,台灣建築中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專案評定小組,為利掌握本案整體情形,營建署後續召開之3次會議亦均邀台灣建築中心及其專案評定小組參加,屬台灣建築中心評定權責部分,專案評定小組委員一併提供意見供遠雄檢討,每次會議均需由遠雄先就前次會議相關意見逐一說明修正情形,且台灣建築中心於2011年6月23日召開專案評定小組會議。台灣建築中心專案評定小組大部分審查委員參與本案實已逾3年6個月,共5次會議,期間計畫書內容逐次會議均有修正。
嗣後,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台灣建築中心專案評定小組審議會會議決議提送最終版計畫書,經該中心評定通過後,送內政部就行政部分查核,核發認可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