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市府第一次都市計畫委員會於2015年3月5日圓滿召開完竣
其中,針對新舞台之處理方式,依據都發局所提送由台北副市長林欽榮親自與中國信託協調之方案,經會議決議:「1.該基地未來更新改建時,應於基地內重建新舞台藝文展演空間,並比照現有空間規模、席次及設備條件等,惟不限於原位置重建。2.該基地於申請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前,應與台北市府就新舞台之規模、空間、席次、設備規格及營運方式等達成共識,並與台北市府都發局簽訂協議書,該空間始得不計容積樓地板面積。3.重建新舞台藝文展演空間之必要設備及所需相關經費(不含建築物營造成本),得經鑑價程序後核算等值容積樓地板面積。4.新舞台藝文展演空間之建物產權應無償捐贈予基金會,並由該基金會負責後續營運管理事宜。另附帶決議,為確保新舞台展演空間重建後之規模設備品質及營運,應由台北市府推薦數名董事基金會參與監督基金會經營事宜。」之方式處理。
又都發局同時也新提出信義區公所現址變更案,委員會考量信義區公所經鑑定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且現址位於台北市信義計畫地區商業精華地帶,並緊鄰著名景點台北101,土地利用潛力極佳,同意台北市府所提併同西側廣場用地合併規劃設計,將現址機關用地及部分廣場用地變更為商業區,以配合信義區發展狀況,延續地區商業活動。
且針對特定業務區之土地及建築物使用,除維持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三種商業區之規定外,並規範其住宅使用不得超過總容積樓地板面積之1/3,且以高樓層往下連續樓層設置為原則。考量本案計畫書、圖增修,以及涉及主要計畫變更之層級,請市府依都市計畫程序,補辦公展程序。
第三案是市府都發局就原申請「台北好好看」容積獎勵案未能於期限內完工者回復原都市計畫,案件單純,會議決議依市府所提計畫書、圖併同文字內容修正對照表修正通過。
本次會議審議委員均充分討論,且秉持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下進行審議與意見陳述,本次會議審議結果在兼顧都市的發展、社會期待與確保地主的權益之下,創造多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