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市府第一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將於3月5日召開,副市長林欽榮擔任主任委員,共有3件審議案件
台北市長柯文哲已指派副市長林欽榮擔任主任委員,府內委員共有7名,包含秘書長蘇麗瓊(兼副主任委員)、地政局長李得全、財政局長蘇建榮、工務局長彭振聲、交通局長鍾慧諭、產業發展局長林崇傑;府外專家學者共14名,其中續任委員5名:黃世孟委員、黃台生委員、李永展委員、王惠君委員、黃志弘委員;新任委員經過推薦,遴選出9名:黃麗玲委員、焦國安委員、林盛豐委員、喻肇青委員、陳亮全委員、郭城孟委員、張勝雄委員、彭光輝委員、王俊雄委員。綜觀而論,本屆委員會組成,除具有都市計畫專業外,更含括公共住宅、智慧城市、景觀、文化史蹟、都更防災、生態及運輸管理等各領域,都委會委員將協助新市府形塑首都生活圈及建構2050年願景計畫的政策方向。
第一次委員會議,共有3件審議案件,除第三案是台北市府都發局就原申請「台北好好看」容積獎勵案未能於期限內完工者回復原都市計畫,較為單純外,第一案即是針對刻正於都市計畫委會審議中,但涉及「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案件之檢討,該「保護區處理原則」是由都委會上屆委員黃書禮擔任召集人,召集12名委員,並邀請地質、水保專家(4位),以及關心民眾(2位代表),共同針對保護區得否變更進行研議,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2次現勘後綜整提出,於2014年12月18日提報委員會,將作為未來保護區得否變更的檢視原則與審議參考,因此目前審理中的內湖區通盤檢討、士林區通盤檢討以及薇閣小學變更案等均將適用此原則。
第二案是台北市信義計畫區第三次通盤檢討,信義計畫地區自1980年劃設迄今,已為台灣國際化櫥窗,自2000年進行第二次通檢之後,為使該地區之管制更加彈性且符合商業發展需求,因應地區發展逐漸成熟所衍生之使用管理課題,故台北市府辦理第3次通盤檢討,內容主要為「建物及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調整、廣告物招牌以全區相同標準進行管制、刪除開發獎勵實施要點,以及處理「新舞台」等。
信義計畫區通盤檢討經過3次專案小組審查,其中針對新舞台之處理方式提出3個建議方案供委員會審議:
方案一、倘開發商重新興建該展演空間,並無償捐贈予台北市府,則該展演空間得不計容積。
方案二:新舞台展演空間不計入法定容積或日後可作容積移轉方式處理。
方案三:後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
惟依據都發局所提送由副市長林欽榮親自與中國信託協調的最新建議方案如下:
1.中國信託信義總部基地未來重建時,應要求維持於本基地內重建有「新舞台」,並比照有現有空間規模、席次及設備條件與設施等,但不限於地面層重建,得於該建築基地上層或地下層部位共構興建,以求未來規劃設計之彈性。該等新建之「新舞台」展演空間除得免計建築容積外,其內部裝潢以及展演與音響所必要設備之所需經費,得核算鑑定等值容積予以該基地內補回,惟該經費及容積單價則應經相關專業鑑價程序為之。
2.未來應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予以經營管理「新舞台」,該基金會董事會成員,市府得推薦數名董事參與並監督基金會經營;且該等新舞台展演空間之建物所有權,亦應歸屬於該基金會所有。
3.後續由市府都發局及文化局就該基地未來之「新舞台」展演空間之重建準則與經營方針、都市設計準則及財團法人基金會經營等詳細內容,邀中國信託討論擬定相關內容,作為未來該建築基地開發之指導原則,並於該基地於申請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前,與台北府簽訂協議書。
另都發局同時也新提出信義區公所現址變更案,信義區公所經鑑定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應盡速搬遷。而信義區公所現址位於台北市信義計畫地區商業精華地帶,並緊鄰著名景點台北101,土地利用潛力極佳,爰擬併同西側廣場用地合併規劃設計,將現址機關用地及部分廣場用地變更為商業區(面積共約7,900平方公尺),以配合信義區發展狀況,延續地區商業活動。該址未來預計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以增強市有土地使用效益,並籌措未來公共住宅興建所需之經費。
前述等變更案都將在第一次委員會議充分討論,委員將秉持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下進行審議,相信審議結果能兼顧都市的發展與地主的權益,創造多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