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提出3種增設電梯方案供大家依需求挑選,落地型、落柱型及不落柱型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處長王玉芬表示,早期興建的4、5層老舊公寓沒有足夠空間設置電梯,因此倘若要增設電梯則需以外掛式方式處理,但現行電梯設置空間需要約4平方公尺(大約1坪),設置時會影響民眾既有使用空間,增加推動的困難度。
為解決民眾的問題,經市府集思廣義,除一般於1樓落地型電梯外,其實也可選擇自2樓處設置落柱型或不落柱型電梯,可維持1樓原有使用,而電梯停駐於2樓,1至2樓可配合設置輔具等設備,一樣有助於民眾垂直動線移動的便利性。因此倘若想要申請增設電梯,只要屋齡15年以上4、5層樓集合住宅,有適當空間符合電梯設置條件即可提出申請,民眾可自行檢視住家基地、建物結構以及可接受電梯設置的型式進行設計規劃,每案補助總經費以50%為上限。
更新發展科科長洪宜萍補充,除設置電梯型式外,民眾也時常電話詢問,老舊公寓增加電梯後,是否會增加房屋課稅的問題,事實上市府已於2014年7月1日修正「新北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有關建物增設電梯課稅計算方式已有改變。
以新北市4、5層樓老舊公寓為例,未修訂前每戶房屋課稅需增加約1千多元,現在則僅需增加課稅不到百元,大幅減輕民眾之負擔。對於有意願申辦的民眾,只需要撥打一通電話洽詢或填寫一張諮詢表,專業團隊即會到府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協助說明整建維護相關資訊,歡迎有意願的民眾來電洽詢,2015年經費補助申請預計3月開始受理,請注意市府都市更新處官網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