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3月送議會審議,以促進「綠色大地:綠美化台中」為目標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3月送議會審議,以促進「綠色大地:綠美化台中」為目標
新聞摘要
  • 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3月送議會審議,以促進「綠色大地:綠美化台中」為目標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提升及鼓勵台中市公有、私有土地綠美化,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制定「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條文共16條,規範私有地無償提供政府部門執行綠美化的獎勵機制、區公所輔導空地綠美化工作等內容,以促進「綠色大地:綠美化台中」為目標,預計於3月就可提送市議會審議。
 
台中市府環保局希望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通過後,每年爭取約6億元預算,執行約65公頃土地的綠美化工作,2018年時希望讓台中市每人平均享有綠地面積由目前的2.6平方公尺增加至3.26平方公尺。
 
環保局指出,該條例通過後,地主若將私有地提供市府機關使用,可免除繳納地價稅;此外,原本由台中市清潔隊負責空地管理,但因空地數量太多無法有效列管,條例通過後將改由區公所負責空地清查造冊、輔導空地綠美化事宜,各區公所則可編列預算推動綠美化工作,以更貼切民眾需求的角度,落實空地綠美化。
 
環保局長洪正中日前已邀集市議員、區公所、里長聯誼會及相關公會等190幾個單位舉辦公聽會,與民眾充分溝通,參酌相關意見修正自治條例,預計於3月份提送市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