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將查核金額(新台幣5千萬元)以上的公共工程,全部要求導入「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管機制」
新聞摘要
  • 台中市府將查核金額(新台幣5千萬元)以上的公共工程,全部要求導入「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管機制」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長林佳龍重視公共工程品質,上任後成立「公共工程品質推動委員會」,由副市長林陵三擔任總召集人,日前由秘書長黃景茂針對簡任級以上公務員進行「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管機制」講習,發現各局、處對於公共工程的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及基本設計階段經驗不足,且均無相關審查機制,對工程金質獎、金安獎等也不甚了解。為提升團隊公共工程執行能力,市府將查核金額(新台幣5千萬元)以上的公共工程,全部要求導入「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管機制」,在每一階段均要求工程品質管理。
 
根據主計處統計,2006年至2014年度市府因未審慎評估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及審查基本設計,導致細部設計品質不佳,常有變更設計、工期展延及停工等問題,使得計畫期程及預算執行未能縝密配合,工程執行績效嚴重落後,近十年來,公共工程保留預算達277億元,其中85億元來自中央補助款。
 
林佳龍市長出席講習開幕式時特別強調,每件公共工程從紮實中做起,應該把城市當做人存在的生活環境,每座城市都有獨特個性與精神、必須從一件件公共工程中紮紮實實地做起,公共工程的品質與美感都能同步提昇,期待讓台中市民邁向最好的生活品質及環境。
 
為讓各局、處人員對公共工程品質更加認識與了解,市府特別再追加舉辦多場針對九職等(含科長)以下承辦人員的公共工程三級品管課程講習,課程內容包含先期規劃、規劃設計、採購發包、施工、驗收、移交及維護管理等各階段品質管理,以提升團隊對公共工程執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