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公告土地現值調漲10.63%,土地移轉跨年度如期申報省荷包
舉例說明,王先生所有台北市土地,其2014年及2015年公告土地現值分別為每平方公尺100,000元及110,000元,如王先生於2014年12月31日訂約出售該筆土地,並於訂約之日起30日內,即於2015年1月29日(含)以前向台北市稅捐處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則可以訂約日當期(2014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00,000元為申報移轉現值。
若超過訂約日30日,即遲至2015年1月30日以後才申報,則須以收件日當期(2015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10,000元為申報移轉現值。為了節省荷包,該處特別提醒納稅人,如果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訂約,記得一定要在30日內如期申報,才可按2014年公告土地現值核算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