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觀光傳播局長簡余晏帶隊會同警、消親赴西門町及杭州北路兩處違法「日租套房」稽查
尤其查獲杭州北路的日租套房業者竟私自將地下室隔間13間,且占用電氣室、消防設施等公共空間營業,經大廈管理委員會檢舉拍照發現竟有多達數十名學生觀光客進住這狹小地下室,違法事證明確。
簡余晏強調,台北人對觀光客很友善,也歡迎有朋自遠方來,但市府絕不坐視觀光客入住沒有逃生通路的「地下旅館」,該棟大廈管委會長期檢舉,且提供來自東南亞等地旅客入住這些無照非法旅館的照片,但業者面對多次查緝卻仍置若罔聞,觀傳局呼籲類似無照且不符消安的業者應立刻檢討,不要再以身試法。
簡余晏表示,另一處違法的西門町的日租套房裝潢時尚,一床僅650元,六床併一間,但進去之後發現「警民連線」的標章是做假的,她要求業者試按通知警方結果竟無處可按,而且逃生通道竟上鎖,現場密密麻麻都是小房間,指標也不清楚容易迷路。更離譜的是旅客已進住竟還沒有申請合法,視法令如無物令人遺憾。但簡余晏也呼籲,中央政府應協助日租套房有合法的機會,友善的台灣能吸引很多跨國背包客,台北的多元文化及美食在國際有競爭力,政府應協助優良業者合法化。
觀傳局觀光產業科科長張坤海表示,西門町現在出現許多日租套房,觀傳局稽查人員日夜追查,希望給背包客及觀光客更安全的服務。但少數業者無視旅客住宿安全,將要求業者儘速提出申請,並將依法裁處及持續加強稽查。此外,也將積極協助有意合法經營的業者,確實維護旅宿及公共安全。
張坤海表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及交通部2010年12月29日發布的解釋令:「以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人有日或週之住宿或休息事實而收取費用營業者,核屬旅館業務之營業行為,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經營。」目前日租套房均為無照營業,且未通過建物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檢查,住宿安全堪慮。觀光傳播局自2010年至2014年已累計查察超過1,700家次,為杜絕非法,將持續稽查,對違規業者並依法處分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及命禁止營業。
張坤海表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月8日初審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正式將日租套房納入旅館業管理,並將罰鍰提高為18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同時增加停水、停電、強制拆除等處罰規定,觀光傳播局將於立院修法完成後,依法全面執行,以有效規範日租套房業者。他呼籲來台北市觀光、洽公的旅客應選擇合法場所住宿,以維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