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多功能藝文園區後續開發方向,鄭文燦:「親人民、遠財團」,追求公共利益優先
鄭文燦指出,重大計畫舉行公聽會是必備程序,他曾說桃園缺乏大型廣場,需要更多的綠地公園,指的是一般都市計畫原則,和本案並不一樣。他說,中正藝文園區開發案的原意,是朱立倫縣長時代引進「流行音樂中心」不成,後來以「展演中心」取代,剩下的土地則仍按原本都市規劃,以BOT模式進行藝文展演、表演廣場、影城、百貨公司及文創產業等為規劃目標。
鄭文燦表示,藝文園區BOT案,可以由民間業者提出申請,但過程中需要經過公聽會,要如何讓藝文園區成為替桃園文創產業點火的火車頭,包括:藝文展演、影城、時尚、旅館以及藝文廣場等綜合規劃,皆可透過公聽會,共同參與討論,用專業審議和公民聽證決定。
鄭文燦強調,他的理念向來是「親人民、遠財團」,一切主張都以公共利益為最高考量,以都市發展、完成都市計畫的原始目標為最高優先。藝文園區剩餘的3.31公頃土地,仍按原計畫,推動文創、展演、商場、影城的宗旨不變,並以公聽程序來決定,容許有正反不同的辯論,讓專家和公民的意見共同參與決定。
至於藝文園區開發密度過高問題,鄭文燦表示,將責成王明德副市長成立「檢討小組」,針對過去土地徵收及都市計畫開發密度過高問題,進行檢討,做為日後都市計畫的個案教材。此外,他指示,文化局就展演中心在舊縣府時代無法發揮應有功能,提出空間活化利用改革方案;而針對全市缺乏大型廣場和綠地公園,鄭市長則要求都發局在審議各項都市計畫時應特別注意。
至於展演中心沒有足夠的停車空間,鄭文燦則認為,原因為當時規劃過於匆促。鄭市長指出,展演中心席位不到3千個,而一般大型商業表演座位至少需要1萬5千個,展演中心現階段難以舉辦大型活動,他要求再評估展演中心應如何強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