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地政局局長康秋桂表示,新北市2014年第9批代為標售地籍清理土地開始受理投標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局長康秋桂表示,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經清查公告屬未能釐清權屬之土地,倘逾申請登記期限,仍未有權利人申報或申請登記,除公共設施用地外,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代為標售。此次標售之土地共計254筆,除93筆為第2次標售外,其餘土地均為第1次標售,有意投標之民眾,可至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http://www.land.ntpc.gov.tw)地籍清理標售土地查詢系統查詢標售土地資訊,並下載投標單、投標信封及投標須知,或於辦公時間向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地籍科(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4樓)領取,或可檢附收件人詳細地址之回郵信封函索,亦可電洽地政局(02-29603456轉3404至3409、3504至3505)以傳真方式索取。
另依先前代為標售開標經驗,發現多件投標人之保證金支票不 符投標須知規定(如受款人非「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保管金專戶」且該支票禁止背書轉讓,或雖可背書轉讓卻未經受款人背書,或檢附之支票非為金融機構即期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或是投標信封未填寫標號等),以致成為無效標之情形,提醒民眾投標前務必要詳閱投標須知。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特別提醒,代為標售之土地一律按現狀書面點交,地上物及一切應辦手續概由得標人自理,此外真正權利人在標售土地完成標售或登記為國有前,還是可以檢具理由及證明文件向地政局申請暫緩標售,並應儘速依規定申報或申請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