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賡續清查市有閒置房地並統籌調配,提高市有財產利用效能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各機關應確實清查提報所管閒置房地,為加強管控力度,自2014年起台北市府各一級機關每年應定期抽查所管暨所屬經管市有建物使用情形並做成查察報告,期透過抽查及時研擬整併可行性,並適時釋出閒置空間。
另所列管之公用堪用閒置房地資料,亦透過定期函詢台北市府各機關學校使用需求,經有使用需求機關擬具需求具體計畫,由財政局彙整後邀集市府研考會、秘書處及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實地會勘確認需求機關目前使用房地情形,進一步確認使用需求後,簽報召開府級研商會議,經需求機關於會中具體說明規劃內容,並經與會機關比較各需求機關所提規劃,由房地所在區位、立地條件、市府政策等不同面向評估後,決定最適分配及使用。
截至2014年11月止,已分別就台北市中正區南門市場4樓之2、信義區行政大樓3樓部分空間、萬華區東園街19號8樓、環保局原松山區清潔隊辦公廳舍、自來水事業處原東區營業分處辦公廳舍、西寧市場2樓、木新市場2樓、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60號及北投區新市街30號3樓之4、文山區景文街106之1號、華山市場3樓之2、7樓、9樓、10樓及動產質借處大安分處等市有房地,召開會議調配其後續之使用。
未來市政府將持續循此分配機制,促使市府各機關將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房地資源釋出,除適時提供所屬機關公務使用外,財政局亦將配合台北市府公營住宅政策及要件,提供都市發展局評估作公營住宅之可行性,以活化市有資產;又財政局亦將持續查核各機關財產使用情形,並精進各項土地利用政策以強化市有資產運用效益,達成市有財產永續經營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