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天母鳳凰華廈海砂屋危樓 依法強制拆除
建管處處長高文婷表示,住戶曾於2006年間委託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鑑定屬須拆除重建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並經市府公告應於2012年7月29日前停止使用。不料卻在2011年10月6日發生陽台斷裂、崩落損傷停放路邊車輛之危險事件,復經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為「傾頹、朽壞並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屬必須立即拆除之建築物,經市府公告應於2013年7月9日前自行拆除。
高文婷進一步說明,全棟35戶均已遷出空置並規劃以都市更新方式拆除重建,惟有1戶屋主雖已遷出危樓,卻因故不同意拆除,導致已逾公告拆除期限。該住戶雖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均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予以駁回。故建管處依建築法第81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並將向所有權人追償拆除費用。建管處已訂於2014年12月5日起依法拆除。
高文婷強調台北市對於公告列管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已訂定相關善後處理規定,除可向稅捐機關申請減免房屋稅外,只要在公告後5年內申請重建者,得放寬容積30%,且該建築物拆除後,每戶得申請新台幣20萬元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