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開發案,決定由捷運工程局主導投資興建方式辦理,其永續效益應由全民分享
至於六百億元的自建經費是否偏高的問題,張其強說,這也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但建議柯文哲先生可以先請教專業意見評估後,再來講話,而不是只在工地周邊繞行幾圈後,就率爾論斷。
雙子星開發案,經台北地方法院2014年10月31日第一審正式判決,台北市政府並無任何官員涉弊。本開發案自2006年迄今,共辦理5次徵求投資人作業,依序採地主優先及公開方式辦理。尤其是2014年9月5日市政府提出10項最後審定條件,更可看出採兼顧台北市民及台北市府權益等公共利益為最優先考量,10月14日市長郝龍斌宣佈未來改由捷運工程局主導投資興建,更是台北市府負責任的具體作法。
就本開發案營運面及工程面而言,雙子星大樓最困難且費時的地下4層基礎結構及地面2層,經過6年時間,已經由捷運工程局順利興建完成。考量商業大樓之性質不同於一般公共工程,因此,本案未來台北市府將邀請相關局處、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及專家學者等,成立推動小組,辦理後續之規劃興建及委託營運事宜。
確定營運目標與方向後,再配合建築裝修設計,俾使台北市府主導完成之產品,可符合未來營運與市場需求。另外,就工程面而言,由具有25年以上捷運及一般工程豐富經驗之捷運工程局負責主導推動,俾能確保營建品質,同時雙子星大樓未來完工後之不動產,多數由公部門取得,可確保市府及市民應有之權益。
目前推動之台北車站特定區C1/D1開發作業,地主之一欣光華股份有限公司,持分面積約505坪,其土地權屬來源,係因原中央日報大樓,配合台北車站特定區及捷運工程拆除,該大樓所在土地交換至C1基地而來,另相同配合捷運工程交換土地至本基地之地主,尚有其餘15人。
此聯合開發案,自1989年起,歷經吳伯雄、黃大洲、陳水扁、馬英九及現任郝龍斌等5位市長,由於整體開發有助於土地完整利用與環境改善,並能促進台北市西區整體經濟繁榮,本府未來依聯合開發機制辦理權益分配(類似民間合建分坪),不可能獨厚特定土地所有權人。
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開發案,目前朝台北市府主導投資興建之方式辦理,未來開發方式也會尊重下屆市府團隊評估之決策。但若要如今日某人主張,可分得700億元以上的利益,必定是雙子星大樓興建完成後,完全出售市府所分配最精華區位大樓及土地持分產權,此與第二順位中工團隊當初開發建議書提出作法完全一樣,是否就能符合全體台北市民權益,則仍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