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針對報載無殼蝸牛將號召萬人再宿街頭之說明
財政部說明,按現行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課稅規定,出售房屋應以交易時之成交金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餘額為所得額,已按實價課徵房屋交易所得稅。另該部於2014年1月27日訂定「20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針對房地總成交金額5千萬元以上(台北市或新北市為8千萬元以上)者,稽徵機關如僅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查得原始取得成本,將以查得之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15%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使房屋交易所得之課稅更符合實際。
財政部表示,現行土地增值稅係按公告土地現值漲價總數額課徵,未按實際交易價格課稅,為補足現制課稅問題,該部爰擬建立房地合一以實際交易價格計算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制度,為聽取各界意見,凝聚社會共識。該部繼2014年7月24日召開第1場財政學者座談會後,於同年8月19日再邀集不動產相關業界、學者、社會團體及政府相關部會,召開第2場座談會,廣泛交換意見。
財政部指出,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涉及相關法律修正及稅制之重大變革,改革工程浩大,須審慎評估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該部將彙整與會代表提供之意見,並持續將各界意見納入考量,俾儘速研提能凝聚社會共識之合理課稅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