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投奇岩路建案開發 依水保法開罰並限期改正
上開建案位於第二種住宅區,領有都市發展局核發之101建字第250號建照,水土保持計畫前經台北市水土保持技師公會審查通過,並經市府核定。2013年6月曾查獲臨時設施未依水土保持計畫施作,依水保法處6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已於2013年9月改正完成。2014年8月再次查獲臨時設施未完善,依水保法再處6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
大地工程處梁成兆科長指出,該建案現場於2014年7月以前為停工狀態,施工廠商於2014年8月進場施工清除地上物,由於地表裸露且臨時防災措施未設置完善,故依水保法處分並限期於1周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將依法連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