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慈舊址商業區土地開發係為帶動周邊經濟發展並創造市民福祉,早日開發,市民福祉早日實現。
為應當地居民期待,並促進該區經濟發展,經台北市府檢討後改採社福用地、商業區土地以及公園用地分區整體開發方式辦理,以加速開發。其中社福用地由社會局自行規劃興建社福設施、商業區土地由財政局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進行開發、公園用地由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維管。
2013年10月22日經市府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函請市議會審議商業區土地改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並經市議會2014年1月3日臨時大會議決同意及經行政院2014年3月7日核准,故台北市府已完成商業區土地處分程序,並已於2014年6月6日公告招標,將於2014年7月23日截止收件。
至於都市計畫變更部分,財政局表示,2014年4月24日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已審議通過都市計畫變更案,本次變更內容主要係涉及社福用地的使用,至於商業區土地,仍遵循原都市計畫相關規定,維持容積率為442%、建蔽率為60%,故商業區土地使用強度維持不變,本次都市計畫變更並不影響商業區土地的開發。
至於有關媒體報導台北市府急著出售廣慈舊址商業區土地是為了籌募競選經費乙節,完全與事實不符,財政局再次澄清說明,廣慈舊址商業區土地係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台北市府並未出售土地,50年地上權存續期間屆滿後地上建物須無償移轉予市府並返還土地予台北市府,至開發之權利金及土地租金等財務效益,乃用於挹注市政建設及社福用地大樓興建所需經費。另郝龍斌市長接任後之債務餘額迄今已降達約114億元,為歷任民選市長減少債務最多者,且目前北市府財務狀況穩健,並無須急以廣慈舊址商業區土地開發之權利金用以清償債務。社福用地與商業區土地之規劃開發乃分區同步進行,商業區土地開發不只是為求財務效益,更是為加速地方發展,希望廣慈園區的開發能早日實現。
此外,財政局表示,A25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決標權利金為172.88億元,2014年度可收取69.15億餘元,下任市長任期內收取103.73億元;廣慈舊址商業區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權利金底價為100億元,如倘順利決標,2014年度可收取決標權利金金額60%,下任市長任期內收取剩餘40%,所以就該兩案之權利金而言,下任市長任內可收取的權利金並不小於2014年度可收取金額。
最後,財政局強調公有資産透過民間資金挹注加以活化是目前中央政府與各級地方政府財源籌措重要手段,因同時可帶動國家建設及經濟發展,增加人民就業機會,更是政府、投資人、人民共創多贏的開源策略,如能及早辦理,自是人民的福祉,台北市政府不會因郝市長即將卸任就任由市產閒置,更希望能為台北市民努力到最後,尤其不希望將廣慈園區開發問題留給下任市長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