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菊表達感謝支持及協助,共同打造可媲美為「林園之肺」的11號公園
林園11號公園位於林園區核心地帶,交通便捷,佔地達3.06公頃,緊鄰一大型立體停車場及計畫道路,公園內除既有老樹保留外,其餘空間重新規劃調整,園區內除規劃平整步道,提供良好的行走環境,並設計多處廣場提供市民運動空間,且設置自行車道,延續既有自行車道系統,2014年底完工後,可望與對面幸福公園互補,提供在地市民更完善的休閒場域。
陳菊說,11號公園舊址為廢棄泳池、球場及納骨塔等老舊設施,附近居民望之卻步,市府近年來積極規劃新建工程,除妥善安排各項工作,並藉由基層區里長與當地居民溝通,遷移祖先骨灰罈,並取得相關用地,期盼在最短的時間內提供市民最優質的公共休憩空間。
陳菊表示,縣市合併後,市府極力推動各區綠美化工作,為市民打造幸福宜居空間,在林園地區共投入近28億元的工務建設,包括幸福公園、五塊厝兒童公園、林園濕地公園、東林西路、石化三路等開闢工程、中芸國小旁道路拓寬工程、市區道路AC路面更新改善等工程,大幅改善林園地區民眾生活品質,市府也將持續建設林園區,彌補其對台灣經濟發展的付出。
工務局指出,11號公園開闢總經費約新台幣2.2億元(含用地取得經費約1.8億、工程經費約4仟萬元),用地原址違章建築林立,且多屬不透水鋪面,利用此次公園開闢,規劃種植309株喬木及大片綠地,進行空氣濾淨,預計可吸收約3,200噸二氧化碳,除可建立起林園地區的森林公園,營造綠色家園,並將改造工業區形象,營造「林園之肺」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