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莊地政自即日起實施「逕為退還地政規費」
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楊悅君主任表示,地政事務所受理人民申請測量、登記案件時,繳納之規費或有溢繳情形,以往須由原案申請人之一或原代理人填寫規費退還申請書、檢具規費收據正本、原案申請書正本、申請人身分證件等文件到所申請退費。
為節省民眾往返申辦退費時間,自即日起就繳納之規費有溢繳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而須辦理退費者,由該所承辦人以公文或電話等方式主動告知溢繳金額,採測量外業親自交還申請人或代理人、郵寄或匯款等方式辦理逕為退費作業,民眾無 須再到地所辦理退費申請,以落實該所「服務用心、專業細心、便利貼心」之服務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