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擴大簡易都更至全台中市都市計畫區 帶動老舊社區整建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一般的都更案雖然獎勵容積較高,但耗時動輒5、6年以上,並不容易促成。「簡易都市更新」參考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以屋齡達20年及30年的合法建築物為獎勵改建的主要對象,基地面積只需達到500平方公尺,基地內合法建築物坐落的面積達所有建築物面積總和二分之一,並經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即可於申請建造執照同時一併申請建築容積獎勵,省去都市更新繁複的申請程序。
依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2013年第4季資料統計,台中市30年以上的住宅戶數約有30.6萬戶,約佔台中市住宅戶量的31.98%;20年以上的住宅戶數約有50.5萬戶,約佔台中市住宅戶量的52.76%。這類老舊建物,耐震係數不足、缺乏停車及防救災空間、巷弄普遍狹小,須儘速鼓勵重建以維公共安全。
都發局表示,「簡易都市更新」第一階段已先辦理原台中市轄58個細部計畫區,第二階段將擴大至原台中縣轄區域部分,採分期分區推動,預計2014年6月下旬辦理公開展覽事宜。
市府希望透過「簡易都市更新」制度的建立,將都市更新的門檻降低,並透過容積的獎勵,及提供民眾較為簡便的更新流程,期能帶動大台中老舊社區的整建,並提供民眾更加便利與安全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