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河岸第一排的景觀戶往往是民眾熱門的購屋選擇,因此許多建商特別喜歡選擇在溪邊開發建案,但這些營建工地一旦施工廢水不慎排入溝渠造成污染,將直接衝擊河川水質。因此,台北市環保局針對列管822處營建工地加強稽查,2013年起,到2014年4月底止,共計35處營建工地因排放廢水遭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罰鍰總金額達237萬元,其中以士林(12件)及北投(8件)為最多,合計20件,佔總告發件數的57%。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依據稽查資料顯示,營建工地最易發生水污染情事在兩個階段,分別為(一)地基基礎開挖時,裸露的開挖面經降雨沖刷後易成黃色的泥漿水;(二)接近完工裝修工程後沖洗環境的廢水則常呈現灰白色。這些有色廢水流入溝渠或小溪時格外明顯,例如2013年底士林區某建案在接近完工階段,進行工地環境整理沖洗時,被環保局稽查發現,施工廠商將含建材粉塵的洗地廢水未經收集沉澱,就直接排到工地旁的溝渠,因此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處新台幣7萬元罰款,並命該廠商吸除清理完成改善。
營建工地一旦施工廢水不慎排入溝渠造成污染,將直接衝擊河川水質(圖: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環保局說明,營建工地不論是基礎工程,抑或裝修工程等,各階段若未做好環境管理皆可能造成水體污染。因此,環保局要求施工前提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主要是要求業者透過工地設置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及定期清理維護,減少泥沙沖蝕排出量;而相關雨水或洗車等沖洗廢水則需導入沉砂池,待水中的泥砂沉澱後,水始能再排出,以避免污染排入溝渠及河川。環保局說明,工地如未依「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執行時,將會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該局將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至60萬元罰款,情節重大者,更可命其停工、停業。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水體環境品質的提升不僅需要公部門加強稽查,要求業者落實管理措施外,同時更需要市民朋友一起來關心參與,民眾如有發現營建工程排出泥漿水或其他污染物時,可立即撥打市民熱線1999通報,環保局將以最快的速度派員處理,維護居家環境及河川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