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影視音產業園區BOT案,3/7舉辦說明會,歡迎業界4/14前提規劃構想書
在全球創意經濟的風潮下,影視音產業已經成為現今企業積極投資的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影視音產業園區依促參法第46條民間自提程序辦理政策公告,產業推動效益有四大面向:鼓勵企業致力於開發新的技術、產品服務與市場;鼓勵企業致力於影視音產業垂直鏈結與異業結盟;鼓勵企業致力於投入人才的培育;鼓勵企業致力於提升國際的競爭力,創造繁榮的經濟活動及就業機會。已於2013年啟動的「內湖五期重劃區」BOT案,目前正進行再審核階段,預計2014年10月底前可評選出最優申請人並完成簽約。
「北投營區」前身為「中國電影製片廠」,在台灣電影發展史上有不可磨滅的意義,曾有不少經典國片在此拍攝,例如「揚子江風雲」、「緹縈」、「成功嶺上」等。後因民間電影公司興起,片廠日漸式微。
位於中央北路二段400號的北投營區,鄰近淡水捷運線復興崗站,基地土地面積約14,142平方公尺(約1.4公頃),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市府目前正在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程序中,已分別於2013年10月24日及12月24日通過台北市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變更為影視音產業專用區,變更後之建蔽率60%、容積率400%。
申請人應以建物總容積樓地板面積70% 以上規劃設置影視音產業,建置開發新技術、產品服務與市場、產業垂直鏈結與異業結盟、人才培育及提昇國際競爭力等所需相關空間設施。
設施規劃基本需求包含:1.製片廠:主要供拍攝使用,並可供現場剪輯與放映。至少包含攝影棚2座(須包含相關專業設備之建置),其面積至少分別為250坪(貓道高度至少10公尺)及400坪(貓道高度至少14公尺);或至少攝影棚1座(須包含相關專業設備之建置),其面積至少為650坪(貓道高度至少14公尺)。攝影棚必須隔音且不透光。2.其他相關設施:至少包含布景準備空間(例如道具間、木工房、鐵工房、庫房…等)、劇組休息室、員工餐廳、辦公室及會議室。申請資格為:公司法人之單一法人,或由2家以上之公司法人組成之合作聯盟。
「北投營區」公告期間為即日起至4月14日。申請人須於申請受理截止時間4月14日下午5時以前,由專人送達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歡迎有興趣參與的民間申請人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