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置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作業規範,加速推動國有土地活化,創造永續財源
國產署表示,目前共同開發案件,遍及全台,舉凡興建營運觀光旅館、交通轉運中心、休閒渡假園區、遊憩區,及開發做商場、市場、電影商城、軟體園區、產業專用區、文創園區等,均有具體案例,藉由吸引民間資金及專業之投入,促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規劃之重要建設或產業,除活絡經濟、增加永續財源收入及政府各項稅收外,並提供民眾更優質的生活環境,達成政府整體多面向之績效呈現。此外,為加速推廣本項業務,該署並篩選優質標的,供各地方政府評估,主動尋求合作開發機會。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活化國有土地是政府重大施政方向,未來當更積極配合產業發展需要,提供適當土地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開發辦理招商,在引進民間專業及資金的合作開發模式下,促成各項建設及提升國有土地利用效能,以達到「結合產業發展,創造永續財源」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