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青年居住問題,廣慈博愛園區規劃公營出租住宅,舊址商業區土地開發,與現行都計規定相符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改善青年居住問題,廣慈博愛園區規劃公營出租住宅,舊址商業區土地開發,與現行都計規定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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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善青年居住問題,廣慈博愛園區規劃公營出租住宅,舊址商業區土地開發,與現行都計規定相符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原「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終止契約後,為應當地居民期待,並促進該區經濟發展,經台北市府檢討契約終止原因後,改採(1)社福用地、(2)商業區土地以及(3)公園用地分區整體開發方式。其中社福用地由社會局自行規劃興建社福設施、商業區土地由財政局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進行開發、公園用地由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維管。
 
台北市財政局表示,商業區土地單獨整體開發部分,仍遵循原都市計畫相關規定,維持容積率為442%、建蔽率為60%,故土地使用強度維持不變;且雖然都市計畫規定未來建築物1/2的總容積樓地板面積得供作住宅使用,但財政局規劃不開放興建住宅,故亦不會大量引入新住戶。
 
另基地內之現有樹群以及受保護樹木,財政局規劃由未來投資廠商依「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規定,於開發時檢附施工地區內之樹籍資料、受保護樹木之保護計畫或移植與復育計畫等相關資料,提送台北市府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始得施工。本案區內計有台北市市列管之受保護樹木約14株、非受保護樹木約655株部分,後續將依樹保相關規定辦理,並納入建築物規劃配置,以降低對樹木生長之影響。至防災及公共安全部分,本案規劃1.6公頃之公園用地,並規定於基地周邊須留設帶狀式開放空間及廣場式開放空間,且於計畫範圍中劃設11公尺計畫道路,均有助於緊急避難及疏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