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景文公營住宅戶」12月6日截止受理,提醒符合申租條件且有租屋需求的市民把握機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北市「景文公營住宅戶」12月6日截止受理,提醒符合申租條件且有租屋需求的市民把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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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市「景文公營住宅戶」12月6日截止受理,提醒符合申租條件且有租屋需求的市民把握機會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受到高度詢問及關注的台北市「景文公營住宅戶」已於2013年11月8日起至12月6日受理申請,都市發展局提醒符合申租條件且有租屋需求的市民把握申請期限、入住優質好宅。
 
景文公營住宅戶位於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469巷19、21、23、25、27、29號,提供二房(20戶)及三房(19戶)等房型,合計共39戶住宅提供出租,每月租金含管理費為14,000元至25,000元。
 
都市發展局指出,本次推出的景文公營住宅是台北市第4批公營住宅,鄰近捷運淡水-新店線景美站1號出口,交通相當便捷,開放出租的消息甫一釋出,即有許多市民來電詢問。此外,本次推出的公營住宅皆配有基本傢俱(如床架、衣櫃、窗簾、流理台等),讓承租人能輕鬆入住。
 
都市發展局局長邊泰明表示,申租本次公營住宅的資格如下:(1)年滿20歲及未滿46歲。(2)申請人須連續設籍本市1年以上;另有保留敦親睦鄰族群戶數,其須設籍該住宅座落區里【文山區(景行里)】滿1年以上。(3)二房型申請人之家戶人口數限2口以上;三房型申請人之家戶人口數限3口以上;申請人或其配偶持醫院證明或媽媽手冊能證明已懷孕者,胎兒視為1口。(4)申請人及配偶、列為人口數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5)家庭年收入在40分位點以下(即在130萬元以下)。(6)目前未承租台北市國宅、公營住宅或借住平價住宅,或曾入住台北市公營住宅之申請人及其配偶,於租約期滿日或契約終止日後2年內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