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將於2013年11月1日實施。
新聞摘要
  • 「台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將於2013年11月1日實施。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府為加速推動台北市市更新地區辦理更新,協助都市更新之推動,並簡化相關流程,業於2013年10月11日發布修訂「台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以下稱本作業須知),將於2013年11月1日實施。
 
台北市更新處表示,因應部分更新地區範圍與地籍線未符,致民間推動都市更新致生申請範圍之疑義,故台北市府前於2012年1月13日發布實施「台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界線作業程序」(以下稱原作業程序)。惟於原作業程序發布實施後,仍有部分案件申請人或實施者於提送案件時,難以先行自我查核更新地區範圍,或有因鄰地分割致產生畸零地之情形。
 
為利民間推動更新,簡化相關流程,以加速本市都市更新推動,故修訂「台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以下稱本作業程序)。更新處進一步表示,本作業程序修訂內容主要係針對更新地區範圍之界線就其規劃原意,符合當初劃定之原意及都市更新條例之精神者,如所經土地為非完整地號者,或與其相鄰之土地屬同一建築基地者,或涉及道路用地分割之情形,新增得由本府依更新地區之規劃原意逕行認定範圍;另因原作業程序第九點規定須於原作業程序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府提出建議之限制,惟爾後仍會有涉及範圍認定之類似狀況,故本作業程序刪除第九點,以利民間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