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特別針對疑似無資力人頭短期買賣房地產案件,加強選案查核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國稅局特別針對疑似無資力人頭短期買賣房地產案件,加強選案查核
新聞摘要
  • 國稅局特別針對疑似無資力人頭短期買賣房地產案件,加強選案查核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坊間盛傳利用名下無房產之他人名義買賣不動產,即可進行炒房,不必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下稱奢侈稅)。該局特別針對疑似無資力人頭短期買賣房地產案件,加強選案查核。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日前查獲甲君名下有多筆房產,在奢侈稅條例施行前亦有多筆不動產財產交易紀錄,然在奢侈稅條例施行後即無買賣紀錄,經該局深入查核後發現甲君為規避奢侈稅,利用名下無房地產之姪女乙君買進房地,再安排乙君符合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情況下銷售房地,故而免課特銷稅。
 
本案查得乙君於2012年2月間以總價1,250萬元購入台北房地,其購屋頭期款全數由甲君提供,貸款利息亦由甲君支付,隨即於2012年7月間以總價1,360萬元之價格銷售與丙君,丙君匯入乙君帳戶之價金,短期間內即陸續現金提領一空,遂而查獲甲君利用他人名義買賣房地,逃漏奢侈稅。除補徵甲君特銷稅204萬元外,並處所漏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該局再次呼籲,民眾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務必要誠實申報繳納奢侈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